今天央视发布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那就是从7月1日起,存取款超过10万元都需要进行预约和登记制度,这一政策也是为了保障大家合理的需求,遏制住一些非法分子的犯罪行为。该政策将于河北先行试点,之后将会在浙江和深圳试点,相信不久之后就会普及到各地。接下来,大家就和百思特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吧~
7月个人存款10万登记
河北省7月起试点开展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需登记管理工作。
6月30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补齐相关领域监管短板,规范大额现金使用,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大额现金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大额现金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行为制定防范措施。
河北省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10万元(含),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含)。即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单位存取款50万以上都需进行预约和登记制度,取款注明用途,存款注明来源,纳入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支撑与共享。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答记者问
1.大额现金管理为何在河北先行试点?
答:我国各地经济金融情况各异,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大额现金管理的有效路径,有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验证最佳的操作层面方案,逐步推广合理用现理念,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鉴于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人民银行选择在河北先行试点。
2.大额现金管理将先后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其中,河北省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为何这个金额还有差异?
答:管理金额起点须符合人民银行总行对起点金额以上业务笔数、金额在总业务量中比例要求,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既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负担过重,又对客户的整体影响较小。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根据目前的起点金额标准,各试点地区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笔数占总笔数约1%。
3.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现金管理一直是我国重要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与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和强化监管以及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等一系列的具体要求。
稍微看过政策原文就知道,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加强大额现金管理,其中包括下面几块主要内容:
1.大额现金业务的范围。比如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的起点是50万元,对私账户的管理,河北省是10万元,浙江省是30万,深圳市20万。
2.建立大额现金存取业务。没错,试点地区大额现金存取之后确实需要登记了。
3.大额现金风险业务风险防范制度。这个是大家关注的大额现金交易是否会被监控的问题。
上面提到的大额现金起点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加强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监测。
那是不是意味着对公转账超过50万,对私转账(试点地区)超过10万就一定有风险呢?
可以说,银行会监测私人账户大额度转账,有疑点的转账更容易被查到,这是一个趋势。但是对于正常的转账收款,即使超过上面的额度,也不用担心。
有人问,私人账户交易超过10万元就会被监控,是不是不能通过私人账户转账了呢?
当然不是。虽然私人账户转账很多是为了避税,但是正常的私人账户交易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比如以下几种情况,即使超现金管理额度也不用担心:
1.公司将对公账户的工资逐一打到个人的账户上;
2.公司将对公账户的金额打给员工个人账户上用于出差备用金,回来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公司将对公账户的钱用来偿还之前对个人的借款,打到个人账户上。
最后,还是需要提醒一下大家,虽然这还是一个试点文件,7月份先在部分省份实行,但是相信不久之后就会普及开来,对于通过私人账户避税的个人和企业,确实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