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的影响,现在有很多的地方都是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这样才能更好的防止病毒的蔓延,但是也对很多人的生活产生了影响,而对于一些企业或者一些司机来说,在疫情期间也是不能一直就不开工的,在疫情期间想要上班,那就要开通行证,通行证怎么办理呢?下面来看看吧。
优先保障运行的12种车辆不需要办理通行证
1.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和应急抢险等特种车辆。
2.运送医疗器械、药品、医用卫生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等车辆(不含运送活禽和野生动物车辆)。
3.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含蔬菜水果、水产品及冷冻食品运输车辆)。
4.运送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热等相关物资车辆。
5.执勤执法车辆和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用车。
6.军用车辆。
7.邮政、快递车辆〔含外地往返上饶市各县(市、区)的干线车辆;上饶市内各县(市、区)城区、乡镇村居投递使用的支线车辆;各县(市、区)城区“最后一百米”投递使用的三轮或两轮车电动车〕。
8.医务人员乘坐车辆(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医院工作证)。
9.垃圾清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殡葬车。
10.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的车辆(原则上凭防指交通检查组车辆通行证)。
11.因病人复检、透析、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人员所乘车辆(由路面现场执勤人员核实确定后,允许临时往返通行)。
12.市、县两级防指交通检查组根据防疫与发展“两手抓”需要认定的应予保障正常通行的其他车辆。
什么样的情况才需要办理通行证?
1、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因工作需要,到各地检查督导工作的,需办理专项督导检查《通行证》。参加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需要办理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
2、各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障企业运行必需的工作人员因应急值守、到岗上班等原因从住地到工作单位的往返通勤车辆,比照市直单位流程,由工作单位所属县(市、区)防指办理车辆通行证。
3、住地与工作单位跨县域的,工作单位所属县(市、区)防指通行证在住地通行有效(即中心城区: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之外的县、市凭属地防指通行证即可通行)。
特别说明:
1、办证车辆需合法,按期审验并无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
2、对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防疫物资、应急保障物资的车辆,在查验检测后优先通行;
3、对运送蔬菜、瓜果、肉禽蛋及保障企业生产、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需持有运输物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乡镇、社区的其中一种证明方可通行。需多次进出运输的,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持运输车辆证件和货物收、发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等部门证明,到县交通运输局办理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
通行证使用须知
所有人员进出必须服从交警指挥。通行证必须与驾驶人身份证同时使用,卡口在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放行。通行证仅限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通行证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来往,做到非必要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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